一.个人借阅证的办理

1.借阅证办理对象及手续:

教职工及统招的研究生、本专科生:凭本人的一卡通来图书馆办证处开通一卡通的借书功能;
附属医院人员:凭本人工作证及一寸免冠照片一张持本医院图书馆介绍信来图书馆办理借阅证;
进修生:凡来我校进修人员,期限在半年以上者,凭继续教育学院签发的进修证及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可来馆办理借阅证;
国内、外访问学者,学校临时聘用的教师在校工作半年以上者,由接受或聘用单位出具证明,派专人陪同来馆办理借阅证;
本校离退休人员:凡校本部离退休人员凭离退休证以及本人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可来馆办理借阅证;
校外人员:凭所属单位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和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可办理本馆借阅证;

2.阅览证办理对象及手续

    在校本部进修人员,进修期不足半年的,凭教育处签发的进修证以及本人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可办理本馆阅览证;校外人员凭单位证明及本人有效证件和本人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可办理本馆阅览证;阅览证只提供馆内阅览;

3.办证时间

证卡管理处每周一、三、五 对外办公,8:00~11:30。

4.办证费用

二.借阅证及阅览证的管理

1. 借阅证、阅览证是读者进入本馆以及在馆内学习、阅览、办理借还书刊等手续的凭证;借阅证使用范围:北大校本部图书馆和北医图书馆,阅览证的使用范围仅限在医学图书馆;读者进入图书馆应随身携带本人借阅证或阅览证,并自觉接受工作人员的检查;
2.借阅证、阅览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如有发现,将停止该读者借阅权一个月;
3.借书权限:教师及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工作人员、研究生限借20本(北大校本部图书馆与医学图书馆之和);其他人员及本、专科生限借10本(北大校本部图书馆与医学图书馆之和);
4.读者应妥善保管借阅证、阅览证,避免损坏、丢失;
5.凡违反以上规定致使他人冒借书刊资料等,造成图书馆财产损失者,由责任人负责赔偿。
6. 阅览证及借阅证到期,请到证卡管理室办理延续手续或退证,否则将按有效阅览证收费。

三.验证手续的办理

    凡本馆读者,均应在接到通知后及时来馆办理借阅证验证手续;不能按时办理者,将失去借阅权,直至办理后方可恢复;校本部教职工: 每5年验证一次;附属医院人员: 每年验证一次;离退休人员: 每年验证一次;


四.借阅证挂失

    读者应妥善保管借阅证,如有遗失,应及时来馆办理借阅证挂失,以防被他人冒借,造成图书馆和个人损失;挂失前被他人冒借的图书均由丢证人员负责赔偿;办理挂失手续请携带本人有效证件;

挂失地点:图书馆副厅借还书处;

五.借阅证补办手续的办理

    读者遗失借阅证,挂失后可补发;补证者应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及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并交纳补证费20.00元;

六.离校手续

   毕业、调离、离退休或因其它各种原因离校的读者,均应还清所借书刊,交回借阅证,并在离校转单上加盖图书馆章后方可离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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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更新日期: 2008-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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