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阅规则

第一章 书刊外借规则
        一. 借阅书刊资料必须凭本人一卡通或借阅证;
        二.读者应爱护所借阅的书刊资料,不得随意勾画、涂抹、书写及损毁;
        三.关于书刊借期:
                1.中外文图书借期为一个月,如无他人预约,可续借五次;
                2.中文社科期刊合订本借期为一个月,一律不续借;
                3.外文期刊、中文科技期刊及未装订成册的中文社科期刊只提供馆内阅览,一律不外借;
                4. 为保证书刊资料不受损伤,凡需复印本馆不外借书刊资料的读者,只能在本馆复印室办理,不得携出馆外;
        四.保证书刊资料的周转率,读者应按期归还所借书刊;账户中未还图书逾期合计达到50天将被暂停借阅和预约权限;
        五.读者在离开出纳台以前,应仔细检查所借书刊,发现缺页、污损处,要及时向工作人员申明,以便分清责任。
第二章 书刊阅览室规则
        六.进入阅览室的读者只限携带笔记本和文具,其它物品请放在存包处;
        七.阅览完毕的书刊应及时放回原架原位,以利他人借阅;
        八.阅览时请保持安静,以免影响他人阅读。
        九.阅览时出现问题,请及时向阅览室工作人员咨询或反映。
第三章 电子阅览室与视听室规则
        十.读者持本人一卡通或借阅证,在出纳台办理有关手续后到指定机位上机;借用耳机需押本人借阅证;未成年人不得入内;
        十一.遵守阅览室规则,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操作过程中遇有问题,请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
        十二.爱护所使用的设备、视听资料及阅览室的公共设施,如造成设备、设施损坏,或勾画配套文献资料,按照图书馆规定处赔偿;
        十三.禁止擅自删除或更改机内安装的操作系统、程序和软件,不得私设密码;如有违章行为,图书馆将视情节轻重,对当事行处罚;
        十四.遵守学校和图书馆计算机和网络管理的规章制度,不得利用室内计算机进行违法操作,不得从网上浏览或下载不健康的内容;;
        十五.免费检索室只允许检索本馆提供的文献数据库,不得利用该室计算机进行其它操作;
第四章 书刊资料污损、遗失赔偿办法及偷窃书刊的惩罚办法 
         十六 读者账户中未还图书逾期合计达到50天将被暂停借阅和预约权限。
        十七 读者到外地出差、实习,应及时归还图书或办理续借手续。逾期未还图书时,出示所在单位出具书面证明,可免除部分欠费。
        十八 遗失书刊需赔偿。读者遗失图书需在应还日期之前向证卡服务处报告,并赔偿原书。如无法赔偿原书则视遗失图书的情况按以下条款赔款。
      (一)丢失图书赔偿标准
       1. 赔偿原书:所有图书全部按原书赔偿(同一出版社新版本需经审核通过后才可抵赔),并须缴纳20元图书加工费/册。
       2.赔款:适用于无法赔偿原书的情况,并须缴纳20元图书加工费/册。多卷册图书原价按整套图书的总价计算。
       1)中国大陆出版图书
        2000年(含)后出版的:按原价×5倍;
       1980年至1999年出版的:按原价×10倍;
       1950年至1979年出版的:按原价×2倍×(当前年-出版年);
       1949年(含)前出版的:视为文物,以不低于原价×2倍×(当前年-出版年)的当前国家文物市场估价进行赔偿。
       注:1950年前后以第一套人民币标价的图书按标价的万分之一计原价。
       2)中国大陆以外国家地区出版图书
       1980年(含)后出版的:按原价×10倍;
       1901年至1979年出版的:按原价×2倍×(当前年-出版年);
       1900年(含)前出版的:视为文物,以不低于原价×2倍×(当前年-出版年)的当前国家文物市场估价进行赔偿。
       注:赠书和无标价图书按40元计原价;以外币标价图书按现行汇率折算成人民币计原价。
     (二)丢失期刊赔偿标准
      1.中文期刊:当年出版的期刊,丢失一期按全年各期之和赔款。合订本期刊如有复本,按出版时间计算,参照中文图书的赔款倍率计赔,另加收装订费。合订本期刊如无复本,除按上述办法计算外,再加倍赔款。
      2.外文期刊:区别不同情况,按下列倍率赔款:
      1)影印、复制交流版期刊:视具体情况按原价的5-10倍赔款;
      2)原版期刊:按原价的10倍赔款。
    (三)赔款后,读者又找回所丢图书,所赔款项可凭赔款时所开单据退还读者本人,但从赔款之日起计算逾期时间,追缴逾期欠费;赔偿原书后,读者又找回所丢图书,该书在经图书馆注销后归读者所有。
     十九 期刊报纸仅限室内阅览,不得携出馆外。如需要拿出阅览室外复印,需当日归还,逾期未还,每册按超期0.20元/日计费。
     二十 读者在书刊报纸上涂抹或勾划、裁剪及污损书刊报纸,每损坏一页(张)赔款0.5元。如损坏严重,按遗失书刊条款处理,同时处以5元以上罚款。
     二一 读者撕毁书刊报纸,应视情节轻重予以赔偿。损坏严重者,必须赔偿原书原刊。无法赔偿原书原刊者按遗失书刊报纸规定处理,同时处以10元以上罚款,并通报所在单位。情节严重者报学校从严处理。

第五章 读者借阅数量与期限

读者类型

借书量

/册

预约量

/册

过期停借/册

续借次数

文献类型限制

教工(含博士后)

60

60

5

5

不限

职工

60

60

5

5

不能借阅医外文原版书

退休教工

30

30

5

5

不限

退休职工

30

30

5

5

不能借阅医外文原版书

全日制大学生,硕士/博士研究生,长学制学生

30

30

5

5

不限

港澳台生

15

15

5

5

不限

在职研究生

20

20

5

5

不限

留学生、临时聘用人员、进修人员

5

5

3

5

只能借本馆书,医外文原版书一册

学院路地区高校教学共同体成员单位(21所高校)

3

3

3

5

只能借本馆书,不能借医外文原版书